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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2019年季度全市生产总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1 10:23来源:芜湖市统计局浏览次数: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统计局和各市统计局共同对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8—2019年芜湖市季度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8年1季度

722.75

8.5

2018年1-2季度

1508

8.4

2018年1-3季度

2344.28

8.7

2018年1-4季度

3282.96

8.4

2019年1季度

796.28

8.2

2019年1-2季度

1682.07

8.3

2019年1-3季度

2603.04

8.0

2019年1-4季度

3618.26

8.2

 说明:

1.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 此次修订的是2018年前三个季度和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全市生产总值。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于2020年1月发布。

3. 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