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统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08 09:01信息来源: 芜湖市统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法规教育科、执法监督局、各业务科室
2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初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综合核算科
3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査、农业普査和R&D资源清査、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各业务科室、普查中心
4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与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邯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各业务科室
5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环境等统计调查,进行全市及县区能源消费核算,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各业务科室
6 组织市辖县区、市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人才资源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査,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和部门统计考核工作。 各业务科室
7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以及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首位产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各业务科室
8 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査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活动。 法规教育科、执法监督局、综合核算科及各业务科室
9 完善县(市)区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综合核算科
10 协助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承担全市统计专业职称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岗位专业技术培训。 办公室、法规教育科
11 制定、实施全市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及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建设。 综合核算科及各专业科室
12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