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4 17:36信息来源: 芜湖市统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统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中心、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市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就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鼓励全市统计系统公务员积极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其中,对持证人员少于2人的单位,原则上应考尽考;其它单位所有45周岁以下公务员都需报考。考试未通过的人员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

二、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提前对符合报考要求人员开展摸排,并组织开展考前学习备考准备工作,市统计局将组织参考人员培训和模拟考试。请于130日前将《统计执法证考试报名人员摸排表》报送至市局法规科。

三、建立统计执法证考试奖惩制度。对通过执法证考试的人员,在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在晋升职务职级时优先考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员考试通过率,将作为市对县年度考核的评价内容之一。

 

附件:统计执法证考试报名人员摸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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