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财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中心、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局机关各科室、普查中心:
现将《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统计局
2024年5月20日
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将2024年定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为持续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聚焦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统水平,持续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和基层统计职能设置,乡镇(街道)及各类园区按要求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各类园区统计职能从经济发展部门调整至其他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十四五”目标要求,推动全市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全面总结统计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成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
1.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统计人员。严格落实人员调整报备制度、首席统计员聘任年限规定,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且专职,其他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建立基层统计人员实名信息库。(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办公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2.规范各类园区统计机构职能。严格落实各类园区统计业务不得由经济发展部门承担要求,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各类园区统计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办公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二)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建设。
3.优化学习培训方式方法。市统计局在知名大学举办全市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优秀统计员培训班,举办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和首席统计员培训班、全市新进统计人员培训班。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街道)及主要经济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开展统计法治和基层基础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中:线下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业务能力测试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新入库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办公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4.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分两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7月底前,市统计局至少选择1个县区在“四上企业”推行电子台账,年底前,在全市所辖县区“四上企业”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社会科、工业科、能源科、投资科、贸外科、计算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5.深化“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6.推进档案盒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按照《芜湖市统计调查基层单位统计资料档案盒目录内容》,严格落实企业档案盒全覆盖工作,指导调查单位完成档案盒资料整理,持续推进档案盒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7.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制定并贯彻落实《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管控制度》,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压实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8. 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主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做到“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及时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计算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三)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9.持续巩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做好申报入规企业纳统工作,建立工业统计工作评价专人负责制,尝试推进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增加统计产值生成模块,实现工业统计精准化,提高数字化科学化水平。加强调研督促指导,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做好工业统计分析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工业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0.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县、乡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名录库,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示范台账。(责任单位:市局农村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1.提升贸外调查单位数据质量。提升限上单位规范化水平,开展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推动限上企业统计档案盒全覆盖。推进限下统计工作规范化,完善限下统计台账、工作规范,原始记录和凭证材料清单等,优先支持参加省局试点县区样本轮换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贸外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2.进一步规范服务业调查单位基础工作。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在规上服务业企业全面实行《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基础上,在全部服务业常规调查单位中,逐步推进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规范操作标准。落实新入库调查单位“四个一”辅导服务,市级、各县级统计机构分别组织开展服务业数据质量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现规上服务业统计档案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局服务业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3.提升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质效。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运用省局开发的“投资资料智能审核系统”,开展上线试运行、项目验收,实现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相关材料的结构化与智能化上报。根据省局要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开发财务季度报表统计国家试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统计系统和管行业管投资部门投资统计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局投资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4.健全研发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重点工作库内容,建立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年报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责任单位:市局社会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5.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完善能源消费月报规范,落实能源统计档案盒全覆盖工作,开展“企业直通车服务”,确保能源统计数出有据,方法准确,质量保证。(责任单位:市局能源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6.提升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建设水平。精准管理样本单位,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精准分析各县市区分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和准确性。落实《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劳动工资数据质量核查,做好统计服务。(责任单位:市局社会科,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7.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各级贯彻落实《芜湖市统计基层基础管控制度》,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切实发挥县、乡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责任单位:市局社会科、工业科、能源科、投资科、贸外科、服务业科、农村科、普查中心,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统水平。
18.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配合省级统计督察,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新入库企业“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督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19.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和统计造假行为,压实市、县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县级执法全覆盖。建立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提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督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五)梳理总结“三年行动”做法成效。
20.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督促检查。加强对提升年活动情况调研指导,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结合为基层服务、“五经普”数据核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性补缺补差,及时报送“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市局将择优选登并推送至省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四、工作保障
市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活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措施,通报推进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