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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城市群人口状况及芜湖市人口状况的比较分析

发布日期:2022-01-10 10:12来源:芜湖市统计局浏览次数:

2016年,在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明确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由沪及苏、浙、皖的26个城市组成;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又将温州列入。由此,长三角城市群共有27个城市,包括:江苏9个市,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和泰州;浙江9个市,为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和台州;安徽8个市,为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和宣城。目前,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最大的城市群,也是全球六大城市群之一;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也是中国外来迁移人口最大的集聚地。该区域人口密度大、城镇化水平高、劳动年龄人口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但老龄化程度也高,进程也快。现根据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就长三角城市群城市的人口状况,以及我市人口与之对比情况分析如下。

一、长三角城市群人口状况

(一)人口总量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只标明2020年)数据显示,长三角城市群共有常住人口17465.8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1%27个城市中,有15个城市的常住人口在500万人以上,且大多数城市(市区)常住人口都超过大型城市的标准,城市规模总体较大。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只标明2010年)相比,长三角城市群人口增加1817.12万人,增长11.6%,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27个城市中,有20个城市实现人口增长,占长三角城市群总数的74.1%,且人口增量过百万的城市就有8个。长三角城市群人口整体增长较快,且人口增量主要来自于外来流入人口,整个区域的人口引力有效凸现,城市活力显著增强。

1.人口总量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2 7个城市中,人口总量超2千万人的城市仅有上海一市,其常住人口达2487.09万人,仍为中国第一大城市(按市区人口评判);人口在1千万以上或接近1千万人的城市有6个,占22.2%,分别是:苏州(1274.83万人)、杭州( 1193.60 万人)、温州( 957.29万人)、宁波(940.43万人)、合肥(936.99万人)和南京(931.47万人);500-800万人的城市有8个,占29.6%,分别是:南通(772.66万人)、无锡(746.21万人)、金华(705.07万人)、盐城(670.96万人)、台州(662.29万人)、嘉兴(540.09万人)、常州(527.81万人)和绍兴(527.10万人);300-500万人的城市有7个,占25.9%,分别是:扬州(455.98万人)、泰州(451.28万人)、安庆市(416.53万人)、滁州(398.71万人)、芜湖(364.44万人)、湖州(336.76万人)和镇江(321.04万人);其他5个城市的人口在300万人以下,占18.5%,分别是:宣城(250.01万人)、马鞍山(215.99万人)、池州(134.28万人)、铜陵(131.17万人)和舟山(115.78万人)。

2.人口增量。与2010年相比,常住人口增量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有8个,占29.6%,分别是:杭州(增加323.56万人,下同)、苏州(228.84万人)、合肥(191.29万人)、上海(185.17万人)、宁波(179.86万人)、金华(168.91万人)、南京(131.09万人)和无锡(108.77万人);增量在50-100万人的城市有3个,占11.1%,分别是:嘉兴(89.92万人)、常州(68.57万人)和台州(65.41万人);增量在10-50万人的城市有5个,占18.5%,分别是:湖州(47.40万人)、温州(45.08万人)、南通(44.30万人)、绍兴(35.87万人)和扬州(10.00万人);增量在10万人以下的城市有4个,占14.8%,分别是:芜湖(9.94万人)、镇江(9.63万人)、滁州(4.92万人)和舟山(3.66万人)。而其他7个城市的人口则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安徽5个市,江苏2个市,具体为:宣城(减少3.29万人,下同)、马鞍山(4.30万人)、池州(5.98万人)、泰州(10.62万人)、铜陵(25.09万人)、安庆(30.74万人)和盐城(55.06万人)。(参见表1

1:长三角城市群常住人口总量情况

 

常住人口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数量

(万人)

位次

数量

(万人)

位次

数量

(万人)

位次

   上海市

2487.09

1

2301.92

1

185.17

4

南京市

931.47

7

800.37

5

131.09

7

苏州市

1274.83

2

1045.99

2

228.84

2

无锡市

746.21

9

637.44

10

108.77

8

常州市

527.81

14

459.24

15

68.57

10

南通市

772.66

8

728.36

8

44.30

14

扬州市

455.98

16

445.98

18

10.00

16

镇江市

321.04

22

311.41

21

9.63

18

泰州市

451.28

17

461.89

14

-10.62

24

盐城市

670.96

11

726.02

9

-55.06

27

杭州市

1193.60

3

870.04

4

323.56

1

宁波市

940.43

5

760.57

6

179.86

5

温州市

957.29

4

912.21

3

45.08

13

嘉兴市

540.09

13

450.17

16

89.92

9

湖州市

336.76

21

289.35

22

47.40

12

绍兴市

527.10

15

491.22

13

35.87

15

舟山市

115.78

27

112.13

27

3.66

20

台州市

662.29

12

596.88

11

65.41

11

金华市

705.07

10

536.16

12

168.91

6

合肥市

936.99

6

745.70

7

191.29

3

滁州市

398.71

19

393.79

19

4.92

19

马鞍山市

215.99

24

220.29

24

-4.30

22

芜湖市

364.44

20

354.51

20

9.94

17

宣城市

250.01

23

253.29

23

-3.29

21

铜陵市

131.17

26

156.27

25

-25.09

25

池州市

134.28

25

140.25

26

-5.98

23

安庆市

416.53

18

447.27

17

-30.74

26

(二)城镇化水平

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平均城镇化率为75.01%,整体达到了高度城镇化的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达到或超过70%处于高度城镇化水平的城市有17个,占63.0%。与2010年相比,长三角城市群平均城镇化率提高11.08个百分点;且所有城市的城镇化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且大多数城市的城镇化率提高幅度较大,在10个百分点以上。长三角城市群整体城镇化水平高,发展步伐快。

1.城镇化水平2020年,长三角27个城市中,城镇化率超过80%的城市有6个,占22.2%,分别是:上海(89.30%)、南京( 86.80 %)、杭州(83.29%)、无锡(82.79%)、合肥(82.28%)和苏州(81.72%);城镇化率在70%-80%之间的城市有11个,占40.7%,分别是:镇江(79.45%)、宁波(78.00%)、常州(77.07%)、芜湖(72.31%)、温州(72.16%)、舟山(71.89%)、马鞍山(71.69%)、嘉兴(71.34%)、扬州(71.03%)、绍兴(71.02%)和南通(70.44%);城镇化率在60%-70%之间城市有8个,占29.6%,分别是:金华(68.19%)、泰州(68.06%)、铜陵(66.17%)、湖州(65.64%)、盐城(64.11%)、台州(61.98%)、滁州(61.84%)和宣城(60.82%);其他2个城市的城镇化率低于60%,但也都在55%以上,占7.4%,分别是:池州(59.68%)和安庆(55.52%)。

2.提升幅度。与2010年相比,长三角27个城市中,城镇化率提高幅度超过2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2个,占7.4%,分别是滁州和铜陵,均提高20.34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在10-20个百分点之间的城市有17个,占63.0%,分别是:合肥(提高19.52个百分点,下同)、芜湖(18.02个百分点)、嘉兴(18.01个百分点)、宣城(17.53个百分点)、镇江(17.84个百分点)、安庆(16.09个百分点)、南通(14.64个百分点)、扬州(14.29个百分点)、马鞍山(13.97个百分点)、常州(13.90个百分点)、湖州(12.75个百分点)、无锡(12.48个百分点)、绍兴(12.44个百分点)、泰州(12.42个百分点)、苏州(11.65个百分点)、盐城(11.61个百分点)和杭州(10.04个百分点);其他8个城市提高幅度均在10个百分点以下,占29.6%,分别是:宁波(9.69个百分点)、金华(9.22个百分点)、南京(8.86个百分点)、舟山(8.30个百分点)、台州(6.44个百分点)、温州(6.14个百分点)、池州(5.27个百分点)和上海(0.01个百分点)。

2:长三角城市群城镇化情况

 

城镇化率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数值

(百分点)

位次

 

%)

位次

 

%)

位次

   上海市

89.30

1

89.29

1

0.01

27

南京市

86.80

2

77.94

2

8.86

22

苏州市

81.72

6

70.07

5

11.65

18

无锡市

82.79

4

70.31

4

12.48

14

常州市

77.07

9

63.17

9

13.90

12

南通市

70.44

17

55.80

16

14.64

9

扬州市

71.03

15

56.74

15

14.29

10

镇江市

79.45

7

61.97

11

17.48

7

泰州市

68.06

19

55.64

17

12.42

16

盐城市

64.11

22

51.95

23

12.16

17

杭州市

83.29

3

73.25

3

10.04

19

宁波市

78.00

8

68.31

6

9.69

20

温州市

72.16

11

66.02

7

6.14

25

嘉兴市

71.34

14

53.33

21

18.01

5

湖州市

65.64

21

52.89

22

12.75

13

绍兴市

71.02

16

58.58

13

12.44

15

舟山市

71.89

12

63.59

8

8.30

23

台州市

61.98

23

55.54

18

6.44

24

金华市

68.19

18

58.97

12

9.22

21

合肥市

82.28

5

62.76

10

19.52

3

滁州市

61.84

24

41.50

26

20.34

1

马鞍山市

71.69

13

57.72

14

13.97

11

芜湖市

72.31

10

54.29

20

18.02

4

宣城市

60.82

25

43.29

25

17.53

6

铜陵市

66.17

20

45.83

24

20.34

1

池州市

59.68

26

54.41

19

5.27

26

安庆市

55.52

27

39.43

27

16.09

8

(三)劳动年龄人口

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按国际标准)总量达到12545.61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1.07%,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2个百分点;其中有近六成的城市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大于70%。同2010年相比,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整体下降6.4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于全国平均水平0.46个百分点;且所有城市这一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长三角城市群劳动力供给充裕,仍然维持在高位水平;但相对水平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整体情况好于全国。

1.劳动年龄人口比重2020年,长三角27个城市中,该比重超过70%的城市有16个,占59.3%,分别是:杭州 (75.33%)、宁波(75.14%)、金华(74.11%)、苏州(74.11%)、上海(73.90%)、嘉兴(73.87%)、南京(73.55%)、舟山(73.10%)、温州(73.01%)、湖州(72.54%)、无锡(72.39%)、绍兴(71.90%)、常州(71.86%)、台州(71.51%)、合肥(71.49%)和镇江(70.60%);其他11个城市的比重均在65-70%之间,占40.7%,分别是:芜湖(69.36%)、扬州(68.44%)、宣城(68.33%)、铜陵(68.17%)、马鞍山(68.12%)、滁州(67.77%)、池州(67.69%)、南通(66.43%)、安庆(66.25%)、泰州(65.63%)和盐城(65.08%)。

2.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变动。同2010年相比,27市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均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超过7个百分点的城市有8个,占29.6%,分别是:镇江(减少8.75个百分点,下同)、盐城(8.60个百分点)、苏州(8.28个百分点)和泰州(8.03个百分点)、无锡(7.83个百分点)、南京(7.75个百分点)、上海(7.40个百分点)和扬州(7.31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在5-7个百分点之间的城市有11个,占40.7%,分别是:安庆(6.93个百分点)、常州(6.86个百分点)、马鞍山(6.52个百分点)、南通(6.43个百分点)、舟山(6.21个百分点)、铜陵(6.18个百分点)、池州(5.95个百分点)、宣城(5.66个百分点)、芜湖(5.63个百分点)、绍兴(5.38个百分点)和温州(5.06个百分点);其他的8个城市下降幅度均小于5个百分点,占29.6%,分别是:湖州(4.90个百分点)、合肥(4.68个百分点)、宁波(4.57个百分点)、滁州(4.28个百分点)、杭州(4.26个百分点)、嘉兴(4.21个百分点)、台州(3.20个百分点)和金华(2.56个百分点)。

3:长三角城市群劳动年龄人口情况

 

劳动年龄人口比重

变动

2020年

2010年

 

(百分点)

位次

%)

位次

%)

位次

   上海市

73.90

5

81.30

2

-7.40

7

南京市

73.55

7

81.30

2

-7.75

6

苏州市

74.01

4

82.29

1

-8.28

3

无锡市

72.39

11

80.22

4

-7.83

5

常州市

71.86

13

78.72

9

-6.86

10

南通市

66.43

24

72.86

26

-6.43

12

扬州市

68.44

18

75.75

16

-7.31

8

镇江市

70.60

16

79.35

7

-8.75

1

泰州市

65.63

26

73.66

23

-8.03

4

盐城市

65.08

27

73.68

22

-8.60

2

杭州市

75.33

1

79.59

6

-4.26

24

宁波市

75.14

2

79.71

5

-4.57

22

温州市

73.01

9

78.07

11

-5.06

19

嘉兴市

73.87

6

78.08

10

-4.21

25

湖州市

72.54

10

77.44

12

-4.90

20

绍兴市

71.90

12

77.28

13

-5.38

18

舟山市

73.10

8

79.31

8

-6.21

13

台州市

71.51

14

74.71

18

-3.20

26

金华市

74.11

3

76.67

14

-2.56

27

合肥市

71.49

15

76.17

15

-4.68

21

滁州市

67.77

22

72.05

27

-4.28

23

马鞍山市

68.12

21

74.64

19

-6.52

11

芜湖市

69.36

17

74.99

17

-5.63

17

宣城市

68.33

19

73.99

21

-5.66

16

铜陵市

68.17

20

74.35

20

-6.18

14

池州市

67.69

23

73.64

24

-5.95

15

安庆市

66.25

25

73.18

25

-6.93

9

(四)老龄人口

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65岁以上老龄人口(按国际标准)总量达到2808.34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6.08 %,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8个百分点。长三角城市群整体及27个城市老年人口比重全部超过7%,而都进入了老年化社会,且大多数城市达到了中度及以上老年化程度。同2010年相比,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了5.76个百分点,提升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并且27个城市老龄化程度也均进一步加深。长三角城市群整体已进入中高度老年化社会,老年化程度及发展速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老龄人口比重2020年,27个城市中,老龄人口比重大于20%的城市有2市,占7.4%,分别是:南通 (22.67%)和泰州(22.01%);比重在15%-20%的城市有14个,占51.9%,分别是:扬州(19.99%)、盐城(19.88%)、宣城(18.04%)、马鞍山(17.53%)、镇江(17.51%)、铜陵(17.46%)、舟山(17.09%)、安庆(17.06%)、池州(16.74%)、上海(16.30%)、绍兴(16.21%)、芜湖(16.11%)、滁州(15.97%)和湖州(15.52%);其他11个城市的比重均在10%-15%之间,占40.7%,分别是:常州(14.88%)、无锡(14.65%)、嘉兴(14.05%)、台州(13.80%)、南京(13.70%)、宁波(12.59%)、苏州(12.44%)、合肥(11.99%)、温州(11.71%)、杭州(11.66%)和金华(11.59%)。

2.老龄人口比重变动。同2010年相比,27个城市老龄人口比重均有所提高。其中,提高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城市仅有盐城 1市,提高11.97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在5-10个百分点之间的城市有16个,占59.3%,分别是:泰州(提高7.78个百分点,下同)、铜陵(7.60个百分点)、扬州(7.56个百分点)、镇江(7.16个百分点)、池州(6.71个百分点)、宣城(6.60个百分点)、舟山(6.59个百分点)、安庆(6.58个百分点)、绍兴(6.27个百分点)、马鞍山(6.23个百分点)、上海(6.20个百分点)、南通(6.17个百分点)、滁州(5.22个百分点)、无锡(5.17个百分点)、常州(5.11个百分点)和芜湖(5.02个百分点);其他10个城市的提高幅度均在2-5个百分点之间,占37.0%,分别是:湖州(4.63个百分点)南京(4.52个百分点)、温州(4.09个百分点)、嘉兴(4.06个百分点)、宁波(3.98个百分点)、台州(3.97个百分点)、苏州(3.94个百分点)、合肥(2.80个百分点)、杭州(2.64个百分点)和金华(2.49个百分点)。

4:长三角城市群老龄人口比重

 

老龄人口比重

变动

2020年

2010年

(百分点)

位次

%)

位次

%)

位次

   上海市

16.30

12

10.10

12

6.20

12

南京市

13.70

21

9.18

21

4.52

19

苏州市

12.44

23

8.50

25

3.94

24

无锡市

14.65

18

9.48

19

5.17

15

常州市

14.88

17

9.77

18

5.11

16

南通市

22.67

1

16.50

1

6.17

13

扬州市

19.99

3

12.43

3

7.56

4

镇江市

17.51

7

10.35

11

7.16

5

泰州市

22.01

2

14.23

2

7.78

2

盐城市

19.88

4

7.91

26

11.97

1

杭州市

11.66

26

9.02

23

2.64

26

宁波市

12.59

22

8.61

24

3.98

22

温州市

11.71

25

7.62

27

4.09

20

嘉兴市

14.05

19

9.99

14

4.06

21

湖州市

15.52

16

10.89

7

4.63

18

绍兴市

16.21

13

9.94

15

6.27

10

舟山市

17.09

9

10.50

9

6.59

8

台州市

13.80

20

9.83

17

3.97

23

金华市

11.59

27

9.10

22

2.49

27

合肥市

11.99

24

9.19

20

2.80

25

滁州市

15.97

15

10.75

8

5.22

14

马鞍山市

17.53

6

11.30

5

6.23

11

芜湖市

16.11

14

11.09

6

5.02

17

宣城市

18.04

5

11.44

4

6.60

7

铜陵市

17.46

8

9.86

16

7.60

3

池州市

16.74

11

10.03

13

6.71

6

安庆市

17.06

10

10.48

10

6.58

9

(五)受教育程度

1.大学文化程度人口2020年,长三角城市群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20295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467人)4828人、31.2%;但只有12个不到50%的市,这一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2010年相比,长三角城市群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增长69.8%,其中27个城市这一指标也均有较大或很大幅度的提升。

1)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数量。27个城市中,有7个城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超过2万人,占25.9%,分别是:南京(35229人)、上海(33872人)、杭州(29371人)、合肥(26390人)、苏州(22514人)、无锡(21867人)和常州(20690人);有10个城市大学生人数在1.5-2万人之间,占37.0%,分别是:镇江(19134人)、舟山(18112人)、宁波(17838人)、扬州(17465人)、芜湖(17336人)、铜陵(15427人)、嘉兴(15250人)、绍兴(15248人)、马鞍山(15157人)、泰州(15119人);其他10个城市的大学生人数在1-1.5万人之间,分别是:南通(14904人)、湖州(13669人)、金华(13396人)、池州(13353人)、滁州(12939人)、安庆(12719人)、温州(12637人)、台州(11565人)、宣城(11309人)、盐城(10691人)。

2)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变动。与2010年相比,增幅超过 100%的城市有7个,占25.9%,分别是:滁州(增长156.0%,下同)、绍兴(117.9%)、泰州(115.6%)、铜陵(113.4%)、湖州(108.1%)、宣城(104.8%)和池州(100.4%);增幅在75-100%之间的城市有11个,占40.7%,分别是:嘉兴(98.7%)、南通(94.3%)、台州(94.2%)、金华(94.1%)、安庆(93.9%)、马鞍山(86.4%)、芜湖(84.4%)、扬州(83.0%)、温州(77.3%)、常州(76.5%)、舟山(76.2%);其他9个城市的增幅均在75%以下,占33.3%,分别是:宁波(72.6%)、盐城(69.9%)、无锡(69.8%)、镇江(66.2%)、合肥(64.6%)、苏州(61.0%)、杭州(55.3%)、上海(54.7%)、南京(34.8%)。

2.平均受教育年限。由于浙江9市未发布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只能从已掌握的沪苏皖18个市的情况进行分析。

1)平均受教育年限时长。2020年,有7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91年),占18市的38.9%。其中,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1年的城市有2个,占11.1%,分别为上海(11.80年)和南京(11.76年);年限在10-11年的城市有5个,占27.8%,分别是:合肥(10.80年)、无锡(10.74年)、苏州(10.67年)、常州(10.57年)和镇江(10.31年);年限在9-10年的城市有9个,占50.0%,分别是:滁州(9.77年)、扬州(9.73年)、南通(9.66年)、泰州(9.56年)、芜湖(9.50年)、马鞍山(9.27年)、盐城(9.21年)、安庆(9.18年)和铜陵(9.01年);其他2个城市的年限为8-9年,占11.1%,分别为宣城(8.79年)和池州(8.74年)。

2)平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由于盐城六人普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缺失,只进行沪苏皖17个市的分析。同2010年相比,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1年以上的城市有5个,占29.4%,分别是:滁州(1.87年)、合肥(1.22年)、上海(1.10年)、常州(1.00年)、安庆(1.00年);提高0.9-1年城市有5个,占29.4%,分别是:泰州(0.97年)、无锡(0.93年)、宣城(0.93年)、马鞍山(0.92年)、铜陵(0.90年);提高0.8-0.9年的城市有3个,占17.6%,分别是:芜湖(0.87年)、南通(0.83年)、苏州(0.82年);其他4个城市提高幅度均在0.7-0.8年之间,占23.5%,分别是:南京(0.77年)、镇江(0.73年)、池州(0.72年)、扬州(0.70年)。

 

 

 

 

5:长三角城市群(沪苏皖)人口受教育情况

 

每十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口(人)

平均受教育程度

人数(人)

位次

2010年(%)

位次

年限

(年)

位次

上海市

33872

2

54.7

26

11.80

1

南京市

35229

1

34.8

27

11.76

2

苏州市

22514

5

61.0

24

10.67

5

无锡市

21867

6

69.8

21

10.74

4

常州市

20690

7

76.5

17

10.57

6

南通市

14904

18

94.3

9

9.66

10

扬州市

17465

11

83.0

15

9.73

9

镇江市

19134

8

66.2

22

10.31

7

泰州市

15119

17

115.6

3

9.56

11

盐城市

10691

27

69.9

20

9.21

14

杭州市

29317

3

55.3

25

 

 

宁波市

17838

10

72.6

19

 

 

温州市

12637

24

77.3

16

 

 

嘉兴市

15250

14

98.7

8

 

 

湖州市

13669

19

108.1

5

 

 

绍兴市

15248

15

117.9

2

 

 

舟山市

18112

9

76.2

18

 

 

台州市

11565

25

94.2

10

 

 

金华市

13396

20

94.1

11

 

 

合肥市

26390

4

64.6

23

10.80

3

滁州市

12939

22

156.0

1

9.77

8

马鞍山市

15157

16

86.4

13

9.27

13

芜湖市

17336

12

84.4

14

9.50

12

宣城市

11309

26

104.8

6

8.79

17

铜陵市

15427

13

113.4

4

9.01

16

池州市

13353

21

100.4

7

8.74

18

安庆市

12719

23

93.9

12

9.18

15

二、我市与长三角城市群城市的人口比较

(一)人口总量增加不多,城市规模总体偏小2020年,在长三角城市群27个城市中,我市以364.44万人的人口总量居第20位,总量规模较小;而苏浙两省18市大部分城市的人口规模在500万人以上。与2010年相比,我市人口增量9.94万人,增量居第17位,增速居第18位,亦处于中等靠后的位次。

与区划调整前相比,我市市区人口由2010年的140.8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39.53万人,增加了98.64万人,但70.0%的增量来自于区划调整。我市市区人口虽突破200万人,但低于300万人标准,仍然属于型大城市,尚未升级为I型大城市。而苏浙两省18个市中,有9个市的规模为I型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整个安徽省也只有合肥为I型大城市,安徽及芜湖的城市规模偏小。

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364.44万人,户籍人口388.47万人,净流出人口24.03万人,仍为人口净流出地区;而苏浙两省18个市中,已有15市为人口净流入地区;整个安徽省也只有合肥市为人口净流入地区。

(二)城镇人口加速扩张,总体水平居于中上2020年,我市城镇化率为72.3%;居长三角27市第10位,低于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位次为中等偏上。与2010年相比,城镇化率提升18.0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居第4位,居于前列。城镇化水平及其发展进程,是我市人口所有指标中在长三角城市群中表现最好的方面。

(三)劳动人口比重偏低,下降幅度中等偏上2020年,我市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9.4%;虽然仍处于高位,但低于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在27个城市中居第17位,位次中等偏下。与2010年相比,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5.6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居第17位,位次虽与比重相同,但情况恰好相反,处于中等偏上(逆指标)。

(四)老化程度居于中游,加深幅度略微显优2020年,我市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6.1%,已为中高度老年化,高于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在27个城市中居第14位,位次恰处中位。与2010年相比,老年人口比重提高5.0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居第17位,老年化加深程度好于大多数城市(逆指标)。

(五)大学人口中等水平,教育程度总体偏低2020年,我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1.73万人;在27个城市中总量居第12位,基本处于中位,但比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低0.30万人、17.3%。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大学文化程度人数增长84.4%,增幅居第14位,也基本处于中等水平。

2020年,我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年,在沪苏皖18个市中居第12位,处于后列。与2010年相比,我市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0.87年,在17个市中(除盐城)居第10位,也处于中位靠后。

2020年,我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为5.8%,高于长三角城市群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在27市中居第3位,仅好于铜陵和池州,表现相当落后(逆指标)。与2010年相比,下降2.1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居第11位,下降幅度也相对较小。

总体上,我市人口受教育程度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偏低。

三、相关建议

(一)扩大人口总量,提升城市规模我市的人口总量及城市规模在长三角城市群中总体偏少偏小,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相对不足。为此,一是提升城市规模水平。以成为型大城市为目标,在扩大人口总量的同时,尤为关注人口在城区的集聚,不断增加市区人口。在行政区划调整取得重大突破之后,需倾力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努力扩大城市化的实际范围,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实现城区人口突破300万人、全市人口突破400万人的目标。二是优化城市生活环境。以建设生态美、环境优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在注重生态建设、打造宜居城市的前提下,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步伐,高标准建设新型住宅小区,有效抑制房屋价格的过度溢价和过快上涨;加快城市道路、水电气管网以及信息传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治理改造工程,建设海绵城市;优化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范围和提升供给水平。三是推动产业全面进步。在扩大人口规模,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要推动产业不断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形成城市和产业、人口和就业同步建设、共同推进,人口和产业同向集聚、共同进步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改善年龄结构,延缓老化进程我市人口的年龄结构在长三角城市群中总体偏劣,少儿人口比重偏低,老龄化程度较高,并且8.13‰的人口出生率已降至10‰的红线以下。为此,一是努力提升妇女生育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人口生育激励政策,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提升妇女和家庭生育欲望,为妇女生育提供各类优质的保障性服务,努力释放育龄妇女生育潜能。二是努力降低少儿抚育成本。落实或出台延长父母产假,适时发放育儿补贴等政策;大力发展公益性婴幼儿抚养机构,消除婴幼儿公办托养机构的空白;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尽快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幼儿教育绝对主体的局面;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推行小学三心工程,解决培训乱、作业多、家长累、接娃难等突出问题。三是努力吸引外来劳动人口。一方面,通过产业发展,创造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和域外人员来芜就业创业;另一方面,通过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等一系列人才引进举措,全方位招引各类人才,特别是中高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借此,既能扩大劳动年龄人口,也能提高劳动者素质。通过以上诸多努力,以提高少儿人口比重,增加劳动年龄人口;相对滞缓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而改善我市的人口年龄结构。

(三)发展各类教育,提高受教程度我市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在长三角城市群中总体偏低,而文盲率更是偏高。为此,一是提升普通教育。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大学教育,扩大接受高级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口,普遍延长人口的受教育年限。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既要不断扩大高中级职业教育的规模,开拓本科职业教育领域,逐步缩小与普通高级教育在在校学生人数上的差距;还要发展较长时间的职业培训,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机制,并使其接受职业培训的时间能够计入受教育年限。三是适当进行扫盲教育。在一些文盲人口较多且年龄相对适宜的地方,举办一些扫盲培训班,力争在不远的将来,将文盲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