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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0-04-01 08:46来源:芜湖市统计局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芜政〔20182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芜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5294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7202个,增长96.8%;产业活动单位62461个,增加29724个,增长90.8%;个体经营户22.83万个,增长42.2%(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5294

100.0

    企业法人

49606

89.7

    机关事业法人

1809

3.3

    社会团体

797

1.4

其他法人

3082

5.6

二、产业活动单位

62461

100.0

第二产业

14102

22.6

第三产业

48359

77.4

三、个体经营户

228269

100.0

第二产业

26010

11.4

第三产业

202259

88.6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79个,占28.5%;制造业9219个,占16.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644个,占13.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35个,占49.7%;住宿和餐饮业2.61万个,占11.4%;房地产业1.72万个,占7.5%(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55294

100.0

228269

100.0

采矿业

140

0.3

22

0.0

制造业

9219

16.7

9342

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3

0.5

72

0.0

建筑业

4019

7.3

16899

7.4

批发和零售业

15779

28.5

113504

49.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42

4.6

16665

7.3

住宿和餐饮业

1095

2.0

26055

1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1

3.4

1298

0.6

金融业

348

0.6

 

 

房地产业

1664

3.0

17215

7.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644

13.8

2932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07

4.2

495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2

0.7

107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08

2.0

15961

7.0

教育

1548

2.8

1455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641

1.2

911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70

2.5

3896

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25

5.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49606个,比2013年末增加26252个,增长112.4%;行政事业单位法人1809个,增加97个,增长5.7%;社会团体法人797个,增加62个,增长8.4%;其他法人3082个,增加791个,增长34.5%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38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3.74万人,增长14.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7.84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61.79万人,增加3.88万人,增长6.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8.59万人,增加9.86万人,增长25.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1.4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0.9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0.31万人,占36.5%;建筑业20.06万人,占18.2%;批发和零售业11.18万人,占10.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31万人,占41.4%;建筑业7.63万人,占14.8%;住宿和餐饮业6.39万人,占12.4%(详见表2-1)。

表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103823

378406

514595

209191

采矿业

4619

654

105

12

制造业

403143

146321

28003

123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65

2569

122

28

建筑业

200648

29771

76250

7900

批发和零售业

111830

45446

213081

1002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581

10961

16398

3883

住宿和餐饮业

15942

9707

63926

3615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925

6583

2040

896

金融业

24686

14450

 

 

房地产业

29028

12487

5250

198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784

19226

10354

397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599

6148

5419

9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44

1732

1133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080

3991

46881

22864

教育

49922

28531

11239

83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625

17290

3355

13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21

4561

28143

814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2177

1739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为抽样调查推算数。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664.6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4.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5.5%。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571.2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3.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6.3%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966.4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9.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0.2%(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664.56

10571.21

9966.44

采矿业

102.80

71.73

86.92

制造业

6200.53

2956.74

4947.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6.37

246.78

185.72

建筑业

551.93

317.43

778.48

批发和零售业

1316.06

937.87

2303.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0.89

235.53

450.61

住宿和餐饮业

66.39

47.31

28.9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6.87

84.98

170.51

金融业

房地产业

3612.41

2804.62

493.8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83.41

2507.34

345.5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5.26

97.59

73.5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91

26.03

19.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22

7.80

15.56

教育

169.02

33.55

20.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1.97

65.03

14.9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30

23.62

22.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70.02

105.8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652个,比2013年末增长34.9%;从业人员41.72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3.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40个,制造业921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3个,分别占1.5%95.5%3.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10.4%8.8%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1%,制造业占96.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3%14.6%7.5%(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9652

41722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

2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56

208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3

757

非金属矿采选业

51

171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10

其他采矿业

4

29

农副食品加工业

413

8122

食品制造业

179

516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2

1473

烟草制品业

1565

纺织业

211

9206

纺织服装、服饰业

569

2452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7

51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70

8589

家具制造业

212

2987

造纸和纸制品业

157

29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47

563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4

443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8

46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2

6989

医药制造业

53

8879

化学纤维制造业

9

24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04

1671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99

3146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0

1017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7

7885

金属制品业

762

1921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01

27782

专用设备制造业

750

19603

汽车制造业

766

723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4

604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46

6088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62

25569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7

3581

其他制造业

47

53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69

98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2

405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7

571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6

152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0

22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89.7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4.2%。负债合计3275.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20.37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6689.7

3275.25

5220.3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45

0.34

1.4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7.68

30.89

54.9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5.57

29.31

6.82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07

11.19

23.5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1

0

0.01

其他采矿业

0.02

0

0.12

农副食品加工业

68.05

36.08

140.24

食品制造业

30.81

15.7

39.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1.93

7.83

14.39

烟草制品业

79.5

22.3

93.51

纺织业

43.58

22.39

48.61

纺织服装、服饰业

31.91

20.24

63.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8.8

11.15

56.8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7.34

22.24

74.66

家具制造业

9.07

2.66

21.7

造纸和纸制品业

35.44

21.13

38.0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9.62

16.34

44.6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2.24

6.15

21.0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41

1.33

3.9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52.98

67.95

152.14

医药制造业

63.42

27.63

82.26

化学纤维制造业

2.22

0.94

2.0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2.08

54.21

151.0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54.64

335

418.1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0.51

114.65

277.9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4.94

61.64

247.25

金属制品业

136.63

70.93

204.26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8.37

135.35

323.98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1.68

135.95

143.13

汽车制造业

1393.99

981.75

968.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4.96

67.73

47.2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79.69

433.63

885.4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6.98

207.8

282.42

仪器仪表制造业

33.81

14.93

43.15

其他制造业

2.73

1.21

4.7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2.22

6.09

12.8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5.97

33.8

40.5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11.07

206.41

156.9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8.77

22.52

18.0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6.53

17.84

10.71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4-3

4-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卷烟

亿支

299.33

万吨

8.41

万米

8516

烧碱(折100%)

万吨

18.00

塑料制品

万吨

59.76

硅酸盐水泥熟料

万吨

2710.93

水泥

万吨

1519.15

生铁

万吨

442.12

粗钢

万吨

467.10

钢材

万吨

516.13

铜材

万吨

26.14

气体压缩机

万台

3641.93

工业机器人

3914

汽车

万辆

35.79

其中: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

万辆

16.85

新能源汽车

万辆

5.94

改装汽车

万辆

2.39

变压器

万千伏安

69.85

电力电缆

万千米

113.63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1783.50

家用电热水器

万台

913.89

家用燃气热水器

万台

239.81

电子计算机整机

32278

3D打印设备

20754

电工仪器仪表

万台

233.95

汽车仪器仪表

万台

497.05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019个,从业人员20.0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6%3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3.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7%,建筑安装业占13.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5.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8.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5.2%,建筑安装业占4.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2.6%(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19

200648

  房屋建筑业

929

136456

  土木工程建筑业

752

30542

  建筑安装业

523

834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15

253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0.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8.6%。负债合计317.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8.48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50.92

317.16

778.48

 房屋建筑业

237.30

123.68

421.55

  土木工程建筑业

234.14

160.43

221.29

  建筑安装业

26.82

9.51

33.5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2.67

23.53

102.14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779个,从业人员11.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7.9%58.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5.9%,零售业占44.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3.1%,零售业占46.9%(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779

111830

批发业

8828

59358

 农、林、牧、产品批发

574

38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94

83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10

520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51

162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83

270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237

1992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713

109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262

1516

 其他批发业

904

5260

零售业

6951

52472

 综合零售

654

960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60

457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31

274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29

133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77

316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16

1159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08

436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105

532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71

97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6.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0.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6.5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9.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1%17.6%。负债合计937.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38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16.06

937.87

2303.38

批发业

1036.59

775.82

1740.4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7.84

5.60

22.9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4.03

21.55

142.5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57.27

232.60

279.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85

7.41

10.8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7.48

26.19

49.3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57.91

178.32

699.3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57.51

280.09

432.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5.81

10.54

37.60

其他批发业

25.88

13.51

65.68

零售业

279.47

162.05

562.99

综合零售

55.44

39.41

63.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3.58

5.07

25.7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55

2.50

13.5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58

3.86

9.7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28

5.05

10.5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0.93

42.35

220.7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00

7.73

25.4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31.52

20.51

33.1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0.59

35.57

161.00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536个,比2013年末增长143.4%;从业人员5.13人,比2013年末下降22.7%(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536

51335

 铁路运输业

2

 道路运输业

1814

35591

 水上运输业

255

7309

 航空运输业

4

33

 管道运输业

1

5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39

365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51

3050

 邮政业

70

16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0.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0%。负债合计235.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0.61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80.71

235.49

450.61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241.81

144.90

288.06

 水上运输业

68.40

36.43

97.74

 航空运输业

0.39

0.15

0.13

 管道运输业

0.04

0.01

0.1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0.24

6.41

37.2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3.09

43.22

18.49

 邮政业

6.74

4.38

8.88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095个,从业人员1.5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8%12.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6%,餐饮业占77.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9.7%,餐饮业占60.3%(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5

15942

住宿业

248

6332

 旅游饭店

60

3451

 一般旅馆

166

2370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2

20

 其他住宿业

20

491

餐饮业

847

9610

 正餐服务

700

8418

 快餐服务

62

495

 饮料及冷饮服务

11

10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8

251

 其他餐饮业

56

3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66.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9.8%;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8%。负债合计47.31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8.97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6.39

47.31

28.97

住宿业

34.57

24.20

9.09

 旅游饭店

22.64

15.30

5.57

 一般旅馆

6.11

2.94

2.69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0.22

0.24

0.01

 其他住宿业

5.59

5.73

0.82

餐饮业

31.82

23.11

19.88

 正餐服务

29.67

22.01

16.79

 快餐服务

1.06

0.65

1.77

 饮料及冷饮服务

0.13

0.08

0.1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26

0.13

0.44

 其他餐饮业

0.70

0.24

0.71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64个,从业人员1.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7.0%156.9%(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64

1776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2

254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65

31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37

120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3.7%。负债合计84.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51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6.44

84.96

170.5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0.09

12.22

32.3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2.96

12.17

42.6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3.39

60.57

95.49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47个,从业人员2.54万人(详见表10

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47

25373

 货币金融服务

85

9014

资本市场服务

181

398

 保险业

46

15459

 其他金融业

35

502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657个,比2013年末增长77.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06个,物业管理企业57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6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4%58.2%389.2%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89人,比2013年末增长12.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98人,物业管理企业1.5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6.1%249.1%(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657

28924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6

9818

 物业管理

579

15416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6

265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0

708

 其他房地产业

66

32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611.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3.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423.2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2.6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7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2.9%36.3%10.3。负债合计2804.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88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611.83

2804.58

493.88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23.25

2666.17

463.64

 物业管理

22.67

13.25

19.44

 房地产中介服务

32.78

24.37

7.02

 房地产租赁经营

59.29

37.48

1.87

 其他房地产业

73.84

63.31

1.91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598个,从业人员5.8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6.4%135.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8.7%,商务服务业占9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7%,商务服务业占90.3%(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598

58354

 租赁业

661

5666

 商务服务业

6937

526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81.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2.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59.37亿元。负债合计2507.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5.53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581.71

2507.17

345.53

 租赁业

22.34

10.74

26.76

 商务服务业

6559.37

2496.43

318.77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307个,从业人员2.0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202个,从业人员1.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6.6%56.6%(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02

18135

 研究和试验发展

289

1953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20

1222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93

39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2.5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21.1%。负债合计93.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59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92.58

93.19

73.59

 研究和实验发展

22.99

14.47

6.88

 专业技术服务业

331.62

52.92

53.0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7.97

25.80

13.63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62个,比2013年末增长151.4%;从业人员0.54人,比2013年末下降17.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1个,从业人员0.16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6.2%5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9%。负债合计25.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7.87亿元,比2013年下降10.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11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0个,从业人员0.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5.3%75.7%(详见表15-1)。

表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90

8817

 居民服务业

383

284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00

2790

 其他服务业

207

3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6.5%。负债合计7.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6亿元(详见表15-2)。

表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40

7.73

15.56

 居民服务业

7.69

4.23

5.4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32

2.69

6.35

 其他服务业

2.40

0.80

3.75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548个,从业人员4.9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9.2%7.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38个,从业人员4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6.0%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51亿元,比2013年增长197.2%。负债合计6.8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1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0.51亿元,比2013年增长34.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3.69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41个,从业人员2.6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1%5.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1个,比2013年末下降10.8%,从业人员2人,下降1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96亿元,比2013年增长13.3。负债合计13.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9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4.01亿元,比2013年增长41.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1.43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70个,从业人员0.9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2.0%61.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0个,比2013年末增长57.1%,从业人员0.10人,下降2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69亿元,比2013年增长315.2%。负债合计23.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61亿元,比2013年下降57.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2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925个,比2013年末增长7.1%;从业人员5.22人,增长0.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0.28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55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3%。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7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9%;高端装备制造产业111个,占24.4%;新材料产业83个,占18.2%;生物产业28个,占6.2%;新能源汽车产业58个,占12.7%;新能源产业34个,占7.5%;节能环保产业62个,占13.6%;数字创意产业2个,占0.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15个,比2013年末增长36.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6.4%,比2013年提高1.6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0.06亿元,比2013年增长130.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1.1%,比2013年提高1.6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02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01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77.0%273.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9.0%2013年提高12.7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47个,比2013年增长51.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5540人年,比2013年增长14.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91.22亿元,比2013年增长99.3%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详见表2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55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456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37.3%119.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2.1%,比2013年提高19.4个百分点。

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亿元)

合 计

91.22

1.9

采矿业

0.11

0.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0.11

0.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90.88

2.0

  农副食品加工业

0.11

0.1

  食品制造业

0.09

0.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0.69

1.7

  纺织服装、服饰业

0.06

0.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58

1.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1

0.0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3

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36

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08

0.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4

0.9

  医药制造业

1.55

1.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3

1.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85

0.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68

1.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62

1.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74

3.2

  金属制品业

1.03

0.6

  通用设备制造业

5.92

2.0

  专用设备制造业

4.07

3.4

  汽车制造业

30.72

3.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77

4.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7.06

2.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42

2.4

  仪器仪表制造业

0.82

2.1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35

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23

0.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08

0.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14

0.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1

0.1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5062个,比2013年末增长91.0%;从业人员4.56人,比2013年末增长35.0%;资产总计363.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4.8%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700个,比2013年末增长95.9%;从业人员4.26人,比2013年末增长40.3%;资产总计358.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5.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03亿元,比2013年增长176.9%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62个,比2013年末增长44.2%;从业人员0.30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2.4%;资产总计4.9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52.7%;全年支出(费用)3.78亿元,比2013年下降12.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其中,法人单位数包含了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登记的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数据主要经济指标不含金融和铁路部门的数据;烟草制品业为省反馈数。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本年费用,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