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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发布日期:2023-05-24 08:35来源:芜湖市统计局浏览次数:

      芜湖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的协同,出台一系列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的文件,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委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统计监督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引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将统计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实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
      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市县纪委监委分别与同级统计部门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将统计工作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2022年,市纪委监委会同市统计局开展了统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市纪委常委分组带队检查各县区统计法治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项目)数据质量。
       三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监督贯通协同。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任前考察 “一票否决”事项。市委组织部还协调各级党校,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市审计局会同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并就下一阶段合作事项进行了协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