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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27 10:56来源:芜湖市统计局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并作出处分规定,芜湖市统计局第一时间部署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
     一是集体个人同步学。把《条例》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多层次、多场次、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发放《条例》学习单行本,要求党员干部在重点学习《条例》新增和修订内容的基础上,系统研读《条例》原文,全面理解《条例》内涵要义,因地制宜抓好个人自学。
     二是线上线下联动学。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资源,组织收看国家统计局学习《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帮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权威解读。收集整理《条例》修订要点、《条例》系列解读和国家统计局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等学习辅导资料,为党员干部线下学习提供有益参考。
     三是联系实际融合学。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监督效能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联系业务学,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