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芜人普办〔2021〕5号)要求,由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推荐,并经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审核,产生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扬对象。现就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的,请于12月24日17时前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3-3119381 0553-311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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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