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芜湖市统计局局长方陵主持召开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统计局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
方陵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自觉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规定》是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确保统计改革发展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深入学习中央《规定》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学以致用,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规定(试行)》,进一步推动我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各相关专业要明确责任,指导好各县(区)进一步学习《规定》和《规定(试行)》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主动与省统计局相关处室对接,切实抓好经济普查和芜湖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