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栏 > 统计词典 > 统计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6 00:00来源:芜湖统计局作者:法规科浏览次数: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进行了行业结构的对应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现将《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

 

  2.《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修订说明

 

  3.《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