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
简要说明:
一、本篇资料反映我市国内市场发展情况和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和住宿业商品经营情况。主要内容有批发零售业商品流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住宿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国内集市贸易等。
二、本篇资料是由市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搜集和加工整理编制。本资料的调查范围:财务状况报表为各种经济类型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报表为有零售业务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
三、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批发业,年主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住宿业,年主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年主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四、本篇资料主要指标数据为区划调整后统计口径数据,部分未调整口径的数据已作标注。